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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却塔运行总补水量说明

发布时间:2025-02-10 06:17:49    浏览次数:0

1、蒸发损失:
    当热水与冷空气在塔体内产生热交换过程中,部分水量会变成气体蒸发出去;对冷幅为5℃的标准型冷却水塔,按0.83%冷却水量或0.166%冷却水量/1℃估计水的蒸发损失。
2、飘水损失:
    由于冷空气系借助机械动力(马达与风车)抽送,在高风速状况下,部份水量会被抽送出去,这是一项非正常的水耗,也是衡量一台冷却水塔技术性能的指标之一,通常飘水损失应控制在冷却水总量的0.2%以下;行业新国标GB/T-7190.1-2018标准规定漂水损失≤0.010%,而海冷冷却塔的漂水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通过检测SFN系列冷却塔的漂水率仅有0.00025%,符合GB/T-7190.1-2018T标准5级或以上规定,为中国CQC质量中心节水认证产品。
3、冷却水的适量放空:
    为了保证冷却水的水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、降低军团菌、菌藻类滋生,允许冷却水有一定比例的放空量,以便补充更新;并定期于冷却塔循环水中投放消毒(杀菌)剂;定期检查水质定期清洗和换水;通常,此放空量控制在冷却水总量的0.3%,亦可由用户据环保技术规范自行确定放空量。
4、冷却塔的总补水量:
    冷却塔循环水总补水量等于:蒸发损失 + 适当放空 + 漂水损失
    冷却水塔处于正常运行时,补充水量为总水量的1.3%左右。(设计时建议加大到2%,如考虑抑制肺亲和性菌时,则应大于3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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